更多房屋有资格获得评估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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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监管机构25年来初次进步了某些房屋买家在出卖过程中必需取得评价的房产价值上限。联邦银行机构曾经批准了一项方案,使某些价值40万美圆或更少的房屋承受评价,而不是评价。
这一门槛上一次改动是在1994年,蓝冠地址当时监管机构为价值不超越25万美圆的房产设定了规则。代表数家监管机构的官员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思索到自那以来住宅房地产买卖的价钱上涨,这一变化将减轻担负,同时不会对金融机构的平安和稳健构成要挟。”
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美国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和美联储(Federal Reserve)理事委员会(board of governors)审议了拟议中的规则变化,检查了公众的数百条评论。监管机构上周五终于批准了这一规则。新规则并不适用于买卖买方的购置与保险资金全部或局部由政府或政府支持的机构,包括美国联邦住房管理局、住房和城市开展部,退伍军人事务部,房利美(Fannie Mae)、房地美(Freddie Mac)。因而,大多数住宅买卖在美国不会受这个新规则的影响。
全美地产经纪商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主张,与评价豁免相关的任何贷款限额都应与特定市场挂钩,而不是全国统一的数字。依据NAR的数据,10万美圆的限制在美国的一些地域可能是合理的,50万美圆的限制在其他地域可能也是合理的,详细取决于均匀房价。
新规请求金融机构取得一项资产评价,以提供“房地产抵押品的市场价值估量值”。该规则背后的机构指出,“蓝冠地址评价通常没有评价那么繁重,而且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就不断请求停止评价。”一旦最终规则被记载并发表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这项改动就将生效,时间可能在将来几天。